劳务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的,并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劳务合同跟劳动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同,从法律层面上来讲,劳务合同属于民事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完全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到期后未续签支付补偿的情况是公司降低合同条件导致被迫不续签的。如果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现在的劳动合同基本都有一个到期日期,这一点劳动者要注意。
劳动法第2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8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合同到期未续签但继续工作,双方形成新的劳动关系。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由于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
未续签劳动合同赔偿金是需要支付的。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还在有效期内,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金的金额相当于劳动者在该公司每工作一年,给予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金额;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足半年的按照半年计算。
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主要看双方不续签的原因。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双方均不愿续签或用人单位降低续签劳动合同条件,则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所以,原则上劳动合同不续签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要是出现法定情形,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此时的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是可以同时支付的。但是代通知金的支付标准与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是不同的,代通知金按照劳动者上月工资标准计发,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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