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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财产保全的财产担保金额

诉前财产保全的财产担保金额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2024-02-23 17:37:09 已帮助273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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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财产保全的财产担保金额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原则上应该向法院提供相当于要求保全的金额的担保,但是如果情况特殊的,也可以由法院酌情决定担保金额或担保方式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在采取诉前保全诉讼保全措施时,责令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当书面通知。

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保全的,应当提供担保。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

申请诉前行为保全的,担保的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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