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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发诽谤短信侵害名誉权

群发诽谤短信侵害名誉权
法律中有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另外,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024-02-29 15:59:47 已帮助16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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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发诽谤短信侵害名誉权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三十四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赔偿损失;

(八)支付违约金

(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由此我们可知侵害名誉权处罚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侵权人

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以及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如果侵权人拒不执行可以1.由人民法院在相关报刊上予以公告,所支付费用有侵权人承担2.人民法院给予罚款、拘留等处罚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财产部分4.给付延迟履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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