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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票见票与汇票承兑

本票见票与汇票承兑
票据纠纷包括票据权利纠纷和非票据权利纠纷。票据权利纠纷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常见的票据纠纷就包括票据交付请求权纠纷、票据返还请求权纠纷、票据损害责任纠纷、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汇票回单签发请求权纠纷、票据保证纠纷、确认票据无效纠纷、票据代理纠纷、票据回购纠纷。等。能够公正、及时审理票据纠纷,可以保护票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
2024-10-31 18:16:21 已帮助28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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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票见票与汇票承兑

本票的见票这一制度独具特色。

简单来说,就是当持票人进行提示时,本票的出票人会在本票上记载“见票”字样及日期并签章,以此来确定见票后定期付款本票的到期日。

因为出票人是本票的主债务人,见票后就能明确付款日期啦。

汇票的承兑,指的是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行为,这是汇票特有的制度。

汇票经承兑后,承兑人就变成了主债务人,出票人则变为从债务人。

在承兑之前,出票人是主债务人;承兑之后,持票人的票据权利有了更坚实的保障,毕竟承兑人有到期必须付款的绝对义务。

这两者都是票据法中极为重要的制度,对于保障票据的流通性以及明确票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都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它们在票据领域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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