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能力,指的是自然人依法拥有设立遗嘱以及自由处置自身财产的资格。
通常来讲,只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具备遗嘱能力。
行为能力呢,是指能够凭借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承担义务,进而让法律关系得以产生、变更或消灭的资格。
它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这几种。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实施诸如订立遗嘱之类的民事法律行为。
然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下的遗嘱是无效的,这是因为他们不具备遗嘱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样也没有遗嘱能力,他们所立的遗嘱也是无效的。
遗嘱能力其实就是行为能力在遗嘱订立这一特定民事法律行为中的具体体现,二者联系紧密,但遗嘱能力的要求更为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