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协议中提及“各自名下财产”具有重要法律意义。
从法律层面来讲,此表述通常暗示着双方在签署协议时,认可各自名下当时已有的财产归其本人所有。
然而,这也潜藏着风险,像若一方有意隐匿财产,另一方后续察觉,就容易引发纠纷。
为防止后续出现争议,较为妥当的做法是,在离婚协议里把已知的主要财产清晰地列举出来,即便约定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也最好列出大概的财产范畴,像房产、车辆以及存款账户等。
倘若存在共同财产未完全处理的情形,在发现后的一定期限内,另一方依然有权要求分割。
与此同时,为保障协议的法律效力,最好办理公证手续或者经由法院予以确认,以此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