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刑事诉讼法里,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属于法定证据种类之一。
勘验笔录是侦查人员针对与犯罪相关的场所、物品、尸体等展开勘查和检验后所做的记录,它能详细呈现现场的情况。
检查笔录是对人身检查后的记录,可反映人身的状态等信息。
辨认笔录记录了辨认主体辨认对象的过程与结果,能帮助确定相关事物的关联性。
侦查实验笔录则是对侦查实验过程及结果的书面记载,对于案件的分析和判断有重要作用。
这些笔录意义重大,能助力还原案件的真实情况,为司法机关准确认定案件提供可靠依据。
并且,其制作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像勘验、检查主体需具备相应资质,辨认要遵循特定规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