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配偶离世后,其便无法再立下遗嘱。
遗嘱乃是自然人在生前对自身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安排的一种意思表达。
在处理配偶遗产时,首要任务是确定遗产范围,通常包含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以及配偶的个人财产。
倘若配偶生前未留遗嘱,那就需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继承。
而若存在遗嘱,便要依据遗嘱内容来分配遗产。
对于在世的一方要立遗嘱,必须明确自身的财产范围,其中也涵盖从配偶处继承的份额等。
接着,根据《民法典》中关于遗嘱形式(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的规定,遵循相应的法定程序订立遗嘱,清晰地确定遗产的分配对象以及各自的份额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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