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负责的餐饮采购成本控制没有达到预期,老板要是拖欠我垫付的7000元报销款,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么? 劳动仲裁需要我留存什么证据? 另外这个老板名下注册多家公司,餐饮公司是最小的,也是最新的,假如老板败诉,是否在企查查可以看到败诉记录? 老板以后重新再注册个公司还没有影响?? 面试时是餐饮部门,入职登记表填写的是房产公司,房产公司规模最大,餐饮公司规模较小,老板可以随时舍弃,我能否申请仲裁房产公司?假如胜诉,老板要是在两年的最后期限执行法院结果,我就等两年才能拿到钱么?
向二审法院申请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