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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住37天是不是直接批捕

在看守所羁押 37 天并非必定会被直接批捕

37 天乃是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限,涵盖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 30 天以及检察院审查批捕的 7 天。

公安机关对待被拘留之人,若觉得需要逮捕,需在拘留后的 3 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能延长 1 至 4 天。

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至 30 天。

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后,会展开审查工作。

倘若认为证据不足,或者不符合逮捕条件等情形,便不会批准逮捕,此时应当即刻释放被拘留人,或者将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

这一规定旨在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确保逮捕决定的严谨性和合法性。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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