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玩忽职守罪必须在客观上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有无重大损失,是构成本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
由此可见,直接经济损失是构成玩忽职守罪客观方面的主要内容,又是认定玩忽职守罪的主要依据。
依照玩忽职守罪的定义,可以将玩忽职守罪的直接经济损失理解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直接造成国家、集体经济利益的重大损失。
根据玩忽职守罪的立案标准,直接经济损失达到以下标准的,即可立案:
1、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3、虽未达到1、2两项数额标准,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