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子女有权利放弃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
这一行为需以明确的方式进行,通常要在遗产处理之前表明放弃继承的态度,若未作表示则视为接受继承。
放弃继承可采取书面形式,比如撰写一份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详细写明放弃继承的意愿、遗产的具体情况以及本人的身份信息等,且最好经过公证,这样能提升其法律效力。
但需留意,倘若放弃表示是在受胁迫或欺诈的情形下作出的,那么该表示无效。
一旦子女做出了放弃继承的决定,他们就不再拥有对被继承人(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利,同时也无需承担以遗产为限的相关债务清偿责任。
这种规定既保障了子女的自主选择权,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遗产处理的公正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