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已生效的仲裁裁决存在错误时,我们可通过特定途径寻求救济。
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便是可行之法。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需符合法定情形,像缺乏仲裁协议,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或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仲裁庭组成或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等。
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则要在执行程序中提出,且需满足一定条件。
需特别留意,通常情况下,证据方面的问题并非撤销或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定事由,仅在符合特定情形时,法院才会予以考虑。
这就要求我们在面对仲裁裁决相关事宜时,务必清晰了解这些规定,以便能准确、有效地采取合适的救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