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当公司出现欠债的情况时,在特定条件下是能够冻结股东股权的。
从法律层面而言,倘若股东有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这类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举动,那么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冻结该股东的股权。
这其实是基于股东对公司所应承担的出资责任而延伸出的责任追究方式。
就好比,股东已经承诺出资但却并未实际缴纳,而公司又无法偿还债务,此时债权人就有权利要求冻结该股东的股权,以此来确保自身债权能够得以实现。
然而,如果股东已经履行了全部的出资义务,并且不存在其他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仅仅只是因为公司欠债,一般是不可以直接对股东的股权进行冻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