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男方父母在婚前就全款购置了房产,并将其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通常来讲,这会被视作男方的个人婚前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并无关联。
然而,要是在婚前男方父母支付了首付,婚后则由夫妻共同偿还贷款,那么此房屋归男方所有,不过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
倘若在婚后男方父母全款买房并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被认定为男方的个人财产,但也有法院认为这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其中存在着一定的争议。
要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就毫无疑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