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一般为 15 日。
依据相关规定,执行拘留的起始时间是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进入拘留所的那一刻。
就像有个人在 1 月 1 日被送到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那到 1 月 15 日就满期了。
这里要特别留意,倘若在进入拘留所之前,存在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段,比如被传唤等情况,按照法律规定,这些时间是可以折算成行政拘留时间的。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切实保障被拘留人的权益,使其符合法定要求。
同时,也能有效防止出现超期羁押等违背程序正义的现象,让行政拘留的执行过程更加公正、合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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