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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 根据2013年4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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