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对仲裁裁决存在不服的情况时,需根据不同情形来确定救济途径。
在国内仲裁领域,依据《仲裁法》规定,若涉及劳动仲裁裁决,若是终局裁决,劳动者若不服,可在收到裁决书后的十五日内起诉至法院;用人单位若有证据表明存在法定情形,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若为非终局裁决,双方当事人均可在收到裁决书十五日内起诉至法院。
对于民商事仲裁裁决,当事人只要能提出证据证明裁决存在法定情形(如无仲裁协议、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等),就可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不过,由于仲裁一裁终局,在撤销裁决成功之前,裁决依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