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员工参与脱岗培训后,依旧无法满足岗位需求,那么在进行辞退时,务必遵循特定的法律程序。
其一,务必明确在培训开始之前,培训的目的、内容以及考核标准是否已清晰地传达给了员工。
其二,必须要有客观的考核结果来佐证,员工即便经过培训,依然无法胜任工作。
根据《劳动合同法》,当处于这种情形时辞退员工,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之后便可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还需按照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
然而,倘若用人单位无法证实员工经培训后不能胜任工作,那么这种辞退行为可能会被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