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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驳回起诉适用情形

行政诉讼驳回起诉适用情形
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依法享有广泛的、平等的诉讼权利,同时也承担必要的诉讼义务。当事人享有诉讼权利,是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当事人履行诉讼义务,是为了维护诉讼秩序,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行政诉讼对保障一个国家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确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利免受行政权力的侵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2024-10-31 11:32:12 已帮助27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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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驳回起诉适用情形

行政诉讼中,驳回起诉主要有以下这些情形:其一,原告主体存在问题,也就是提起诉讼的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原告资格,像与被诉行政行为毫无利害关系之类的状况。

其二,被告不清晰,难以明确到底是哪个行政机关等责任主体作出了具体行政行为。

其三,没有明确具体的诉讼请求,且缺乏支撑诉求的事实依据,要么诉讼请求模糊不明,要么根本就没有能证明其诉求的基本事实。

其四,案件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像某些内部行政行为或者抽象行政行为(在特定条件下),按照法律规定是不应由行政诉讼受理的。

其五,超过了法定的起诉期限,并且没有正当理由,要是没在规定的起诉期间内提起诉讼,就可能会被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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