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抽逃出资后不能被追加为股东。
抽逃出资属于违法行为,它会对公司、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在公司治理领域,当股东已经存在且出现抽逃出资行为时,其他股东能够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让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同时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等。
对于债权人而言,他们有权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中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这与追加股东资格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范畴,不能混为一谈。
抽逃出资行为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各方的合法权益,必须依法进行处理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