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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理赔怎么垫付和追偿

交强险理赔怎么垫付和追偿
许多车主为了给自己的爱车更多的保障,通常会购买一份保险商业险作为补充。车主在行驶过程中如果不幸发生意外,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之后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但是,车子保险一般情况下都是不保人的,所以车主要合理搭配交通人身意外险,做好保障才有备无患,当出现交通事故时处理方式应当妥当,至少也要做好交通保险索赔方面的知识,将精力与财力的损失都降低到最小程度。
2024-02-22 04:11:09 已帮助173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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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理赔怎么垫付和追偿
首先抢救费用垫付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二)接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

(三)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

(四)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

由此可知,保险公司有义务自收到交警部门出具的书面垫付通知之日起,及时向抢救受害人的医院支付应垫付款项,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在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或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

被抢救人数多于一人且在不同医院救治的,在赔偿限额内按人数进行均摊;

也可以根据医院和交警的意见,在限额内酌情调整。

对于所有垫付的费用,保险公司垫付后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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