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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数额界定

挪用资金罪数额界定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
2024-10-30 18:03:54 已帮助246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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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数额界定

挪用资金罪的数额界定因情形而异。

通常来讲,若将本单位资金挪作个人使用或借给他人,用于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挪用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便为数额较大;而把本单位资金用于非法活动,挪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则属于数额较大。

这些数额标准仅为大致参考,在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会依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在法定范围内作出具体认定。

同时,判定挪用资金罪,除了要考虑数额因素外,还需考量挪用资金的用途、挪用时间的长短以及是否归还等多种情节因素。

只有综合这些方面,才能准确认定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以及犯罪的严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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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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