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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规定,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销售方财物,为医药产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罪定罪处罚。
一个送一个收,这就构成行贿和。
所以,判断医药代表是否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主要考察的是:
1、是否谋求药品销售;
2、是否给予医务人员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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