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刑事诉讼进程里,不批捕这一决定并非就必然意味着立马把人放走。
当检察院作出不批捕的决定后,公安机关得在接收到通知的那一刻起,迅速将犯罪嫌疑人释放出来。
然而,要是公安机关觉得还需要继续展开侦查工作,并且所涉及的情况又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条件,那么就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把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这其实是在刑事诉讼法的框架下,充分考虑到既要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又要确保侦查活动能够顺利进行这两方面的平衡。
总而言之,一般情况下不批捕后是应该释放犯罪嫌疑人的,但也存在着因为需要继续侦查而变更强制措施的可能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