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的范畴里,减少诉讼标的额确实属于变更诉讼请求的一种情形。
诉讼请求是原告向法院提出、期望法院作出判决的请求,而诉讼标的额是诉讼请求中那些可以用金额等方式量化的部分。
当原告决定减少诉讼标的额,这就对原诉讼请求的关键内容进行了更改。
依据相关诉讼程序的规定,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必须在法律所规定的期限内进行,一般是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
同时,变更诉讼请求需要向法院递交书面申请,或者在庭审过程中明确地提出。
只有经法院审查并准许后,诉讼才会按照变更后的诉讼请求继续开展审理工作。
这一系列规定旨在确保民事诉讼的程序合法、公正,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