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这种情形里,首要任务是确定被告是否确实生病了。
倘若被告可以拿出合法且有效的由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用以证明自身因患病而无法按时参与庭审,那么法院有很大可能会准许延期开庭。
然而,倘若原告方存在理由怀疑被告是在假装生病以拖延时间,就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并请求法院展开审查核实工作。
法院具备权力要求被告进一步提供详细的医疗资料,亦或是进行必要的调查,诸如核实医院诊断的真实性以及病情与无法到庭之间的关联性等。
要是经过调查查明被告是恶意装病来拖延开庭时间,法院会根据具体情节对被告实施训诫等措施,与此同时,依旧会按照正常的程序来安排开庭审理案件,以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