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债权人打算申请撤销离婚协议,大多是由于债务人借助离婚协议来转移财产,从而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了损害。
从法律层面来讲,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债务人以放弃自身债权、舍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手段无偿处分财产权益,亦或是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进而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产生影响时,债权人便能够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倘若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呈现出上述情况,债权人便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权之诉。
债权人必须提供相应证据,以证实债务人在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行为损害了自身债权的实现,例如债务人将主要财产都划分给了配偶,而自己虽承担债务却没有可供偿债的财产等情形。
法院会依据这些证据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细致的审查与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