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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诉讼中,法官评估事后补签的收货单有效性时,会综合考虑补签动机、证据链完整性、当事人陈述的合理性、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案件特殊情况等因素。法官需确保书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通过庭审质询和严格核实,最终决定是否采纳该收货单作为判决依据。若收货单不足以证明交付事实或有重大疑点,法官可能不予采纳或仅部分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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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9条,公安机关若对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持有异议,可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上级检察院提请复核。若复核后决定维持不起诉,公安机关可选择退回侦查或直接将案件移送法院启动公诉。这表明,即使案件已进入取保候审阶段,公安机关仍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质疑不起诉决定,并可能重新启动公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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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可就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即使被害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遭受损失,只要该损失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有关,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均可提出赔偿请求。取保候审不影响被害人寻求民事赔偿的权利,关键是损失需与犯罪行为直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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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法院在执行财产保全措施时,如涉及房产查封或扣押,必须先通知责任方(自然人或法人)参与听证。即使责任方未到场,也不影响查封扣押的执行。法院需制作详细的财产清单,经确认后交予责任方。完成手续后,法院将继续推进后续法律程序,如拍卖或产权变更,以确保裁判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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