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产假只批三个月,期间不发工资,还克扣社保医保等,待产期最后一个月还安排值夜班?
[律师回复] 在产假方面,我国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关于工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你可以先和公司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