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根据《刑法》限定,不对其进行刑事处罚的一种方式,能够免除处罚的情况免于刑事处罚,是法院已经认定做法构成犯罪。免予刑事处罚。已经构成犯罪,当然会有案底。根据《刑法》等的相关限定,“免予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认定某种做法构成犯罪,但因犯罪情节轻微,具有不可替代的法律地位,只是免除对被告人刑罚而无免除被告人的刑事职责,免予刑事处罚虽不具有刑罚的性质和作用,但却是刑罚的必要增加,而裁判免予刑罚的一种处罚。是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构成犯罪为前提,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以“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为概括性要求的随法选择。这点从免予刑事处罚的前提必须确认被告人构成犯罪这一要求中就足可得到证明。既法律限定应当免除刑罚的,必须裁判免除刑罚;法律限定能够免除刑罚的则可视案情具体情况选择决定可否免予刑事处罚。如《刑法》三百五十一条限定,对违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如《刑法》二十四条限定对无导致损害的中止犯,应当免予刑事处罚。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
2019-01-24 00:57:2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