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这份遗愿中处置的“遗产”是父亲和母亲的夫妻共有财产,当时夫妻两方共有把这些财产给一个儿。关于你的问题,有两个部分:1、过世母亲的遗愿已经奏效,父亲无权利替老婆做决定,至少母亲对自己遗产处置的真实意思表述是只给这一个儿,父亲以及其他娃儿无权继承隶属母亲的这一半财产,再次进行安排。通常在遗产分配的具体操作中,都是依据距离遗愿奏效期近期的那一份有效遗愿的、父亲自己的那一部分。2,但是现在他后悔了,考虑到遗愿不等同于合同,那他任意能够撤销之前对遗产处置的表述,在母亲在世的时候是想要给这个儿的立一份新的遗愿并去公证处公证
2019-01-08 08:44:4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