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移送公安机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伍** 江苏 - 宿迁 其他
1位律师回复

安顺法务

地区:江苏 - 宿迁

刑事诉讼法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规定:第五十七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死亡的; (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四)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五)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本条规定的“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参照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认定。第五十八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就诊人轻伤、重伤、死亡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的;(二)非法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五人次以上的;(三)致使他人超计划生育的;(四)非法进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五)非法获利累计五千元以上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017-06-29 00:16:06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宿迁律师 其他律师 北京其他律师 更多律师>
  • 北京律师
  • 法律知识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强奸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侮辱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 更多>>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把老人养老送终后财产分割的依据是,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尽量多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更多>>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把老人养老送终后财产分割的依据是,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尽量多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更多>>

我要提问

提交

猜你还想看

提问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