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给员工交纳的社保是由国家强制执行的,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如果公司无给员工交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员工能够去劳动仲裁部门进行投诉。根据相关限定,用人单位无交纳、无足量交纳、无按时交纳社会保险费,所应承受的职责包括:
(一)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
(二)承受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工人生育保险待遇花费。
(三)承受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金、滞纳金等花费。
(四)承受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金等花费。
(五)赔偿给劳动者导致的其它花费。如因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招致不能及时转移档案而影响劳动者再次就业的薪水损失等等。
2018-12-03 15:00: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