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帮他人保证现在我保证的那个人因为信用卡诈骗被抓了,开庭那天我会不会直接被拘捕,被拘捕的情况下是法院直接能够拘我还是要移交警察局

湖北 - 黄冈 家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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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诉讼还是先报案如果有证据,且犯罪人有可能要逃跑的话,能够先报案。信用卡逾期超出三个月或银行催款两次以上还不还钱的,银行会冻结你卡片并将你列为禁入类客户黑名单,同时还会诉讼你信用卡诈骗及恶意透支,法院强制执行。诉讼后拒不还钱且欠款金额超出1万的,法院会依据刑法第196条信用卡诈骗罪来量刑刑法第196条限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虚构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违法占有为目的,超出限定限额或者限定时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返还的做法。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既对国家有关的金融票证管理规则,具体来讲是信用卡的管理规则导致侵害,同时也给银行以及信用卡的有关关系人的公私财物所有权产生损害。犯罪爱人是信用卡。所谓信用卡,是指信用卡公司包括各类发卡组织以持卡者的信用为要求,发给持卡人的用于买下商品、获到服务或者提取现钱的一种信用凭证。以此凭证,持卡人能够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消费,接受服务,如到商场、商店买下物品,到宾馆、饭馆、娱乐场所享受服务等,而不必支付现钱。尔后由信用卡指定消费的地点通常称为信用卡特约商户向发卡行支付款项,发卡行再从持卡人所存取的款项中扣除有关消费花费。同时,持卡人还能够凭卡到发卡组织指定的营业网点存取现钱,信用卡只能供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或转借,更不能押当或典质。信用卡,就其内容而言,通常应包括:1在卡片的正面上,应印有信用卡公司设计的图案、公司名称及信用卡名称,并有信用卡专用标志或防伪暗记;2用打卡机将信用卡公司的代号、信用卡号码、持卡人姓名、有效期等内容用凸起的字码打在卡上,以便在使用时可用压卡机将这些内容复写在签字单上;已在信用卡的背面预留持卡人的签字,用之与签字单上的字体相对较。通常还印有发卡公司诸如限用范围、支付货币种类限定等的简单表明;3在背面设置一条磁带,记录持卡人的有关资料与密码,以供电脑终端或自动柜员机鉴别真伪。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虚构、变造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做法。其具体做法表现为:
1、使用虚构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所谓使用,包括用信用卡买下商品、在银行或者自动取款机上支取现钱以及接受信用卡进行支付、结算的各种服务。这里“虚构的信用卡”,是指本法第l77条限定的虚构的信用卡,即使用各种违法方法制造的信用卡。对虚构的信用卡,有的是虚构者自己使用进行诈骗活动,也有的是虚构者将虚构的信用卡出售给他人或者送给他人,由他人使用,进行诈骗活动。无论是自己使用或者是由他人使用,对使用者来说,都隶属“使用虚构的信用卡”的情形。使用虚构的信用卡,无论是进行购物或者接受各种有偿性的服务,在性质上都隶属诈骗做法。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所谓作废的信用卡,是指使用因法定的原由失去效用的信用卡。根据有关限定,作废的信用卡主要有以下几种:1信用卡超出有效使用时限而自动失效。根据发卡银行和信用卡种类分别、信用卡的有效使用时限也有所分别,有2年、二年、三年或更长时限的。对于超出有效使用时限而不再继续使用信用卡或仍需要继续使用而解决换卡手续的,都应将逾期的信用卡交回发卡银行或者发卡公司。2信用卡持卡人在有效时限内中途停止使用该卡,此时该信用卡有效期虽不满,但在解决退卡手续后即归于作废的。3因挂失信用卡而使信用卡失效。
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作骗,所谓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是指非持卡人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而欺骗财物的做法。如使用捡得的信用卡的;未经持卡人认可、使用为持卡人代为保管的信用卡进行消费的等等。
4、使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信用卡的透支,是指持卡人在其发卡银行信用卡帐户上资本不够或已无资本的情况下,经过银行准许,持卡人仍可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信用卡的透支,实质上是银行向持卡人提供的消费信贷、即应予持卡人在资本不够的情况下,先行消费,以后再由持卡人补足资本,并按限定支付肯定的息金。在我国各发卡银行通常均限定应予持卡人在肯定限额内进行短期的善意透支。实践中,一些犯法分子利用银行信用卡能够透支的特点,以违法占有为目的,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返还透支款或者在大量透支后潜逃掩瞒身份、以逃避还钱职责,这种做法即为此项所称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的诈骗犯罪。本罪必须是利用信用卡诈骗,数额较大的做法。“数额较大”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主要界限,对于数额不是较大的信用卡诈骗做法,能够追究行政职责和民事职责。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通常主体,凡达到刑事职责年纪、具有刑事职责本领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有意构成,并且必须具有违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如果做法人确无诈骗有意,即使违背有关信用卡管理限定获取了财物,也不能以犯罪论处。如不知是虚构、作废的信用卡而使用,善意透支,误用他人信用卡等,均不能作犯罪论处。

2018-11-15 08:20: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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