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半夜下班,在回家的路途被罪犯追至楼下车库,在车库内被罪犯一刀致死,在行凶的前一段时间内,在同一小区共抢劫3次,且罪犯刚被劳教释放出3个多月。请问改名罪犯的量刑与民事诉讼赔偿应该怎样。

海南 - 三沙市 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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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分析法务

地区:海南 - 三沙市

量刑上因为肯定时间内屡次抢劫持续犯从重又刚刑满3个月为累犯从重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组织的;  
(四)屡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使人重伤、丧命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所以犯罪嫌疑人社会危害性很大被判处死刑的可能性很大至于民事赔偿这得看犯罪嫌疑人的经济本领不然即使有了裁判也不能执行这得看具体情况

2018-11-12 12:16: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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