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盗窃案件在刑事侦查大队已经立案,受害人第二天想撤销案件,能不能撤销

青海 - 海北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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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盗窃案件立案的最低准则是1000元。 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屡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解决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 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限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018-11-24 06:40: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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