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老家一宅基地房,是我父母出资所建(父母已过世),产权证是我父亲名字,土地证是我爷爷名字,我是独子,非农户口,我没有宅基继承权,但还是可依法继承房产对吧?如以后拆迁,问题:1因为我没有土地分,是否拆迁后我只拥有一片残砖断瓦的所有权,有拆迁货币补偿么,这样我可以买商品房,否则,在城市中也无房,我不是没有住所了么?2我没有宅基费分的是么?那么拆迁中我的货币补偿一般占到那些本村居民完全货币补偿的几分之几?(湖南长沙郊区的)···房产是所有权,宅基地是使用权。房产可以依法继承,宅基地使用权随同转移。你可以继承房产,同时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如果拆迁,继承人就是房产所有人,应当依法安置和赔偿。继承后,你的权利义务和本村村民平等,不能歧视。
2017-06-11 01:47:0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