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外的职责是由交警来区分的,交警根据意外发生的原由来作判断。然后再根据原由看是哪一方的犯错导致的,犯错大的一方,承受的职责越大,当然也要承受主要的赔偿职责,所以意外职责的大小与赔偿职责息息相关。另外交警作出职责区分不是表面的形式作出,而是需要出具一份书面的《意外职责认定书》,认定书上主要会写明意外的经过、认定依据、承受意外的职责人、职责承受情况。意外职责一经作出,两方确认并认可,就能够作为该意外的赔偿依据。
承受什么法律职责往往与交警认定的意外职责有关,当然交警只对意外认定职责(行驶员的职责),不对其他职责进行认定。法律职责有“行政职责(罚金、拘捕、减分扣证等)、民事职责(赔偿人身损失、财产损失)、刑事职责(拘役、罚金、坐牢等)”之分,而一起交通意外都有可能牵涉到这三个职责,这个需要看意外的轻重情节,意外轻的可能只负行政职责和赔偿职责,意外严重的有可能会牵涉到刑事职责。
2018-09-24 11:40: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