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学校工作,上课时间与小孩们玩耍把脚摔骨折了,尽量不要穿高跟鞋,后两天我脚穿内增高球鞋就把脚崴骨折了,后面班也上不成了,请问学校要付责认吗?

张* 甘肃 - 甘南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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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谈判法务

地区:甘肃 - 甘南

法律是法律,事实上操作还要看人情,如果劳动局认为单位工会等组织的文体活动视为工作的延伸,那么受伤就是工伤。如果认为这个和工作无关,那就不是工伤。。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由受到意外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意外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2018-09-02 04:41: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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