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是公司通过限制劳动者的就业范围进而保障自身的竞争力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用人单位能够与劳动者商定,掌握商业秘密的工人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肯定时限内,不到商定的单位就业,但用人单位应当予以该工人肯定数额的赔偿。我国《劳动合同法》限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能够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商定竞业限制条款,并商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时限内按月予以劳动者经济赔偿。单位在签订竞业限制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九个方面:
1、合法确定竞业限制的爱人 竞业限制的爱人不是全体员工,竞业限制的爱人必须是公司中获悉商业秘密的员工。我国劳动合同法限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那么,可否与上述员工都签订竞业限制合同呢?当然不是,因为若全部与上述员工其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公司每月要支付大量的赔偿金,因此,公司应合法的确定竞业限制的范围,根据事实上需要确定竞业限制的范围。
2、明确竞业限制的范围 竞业限制的范围是指对劳动者再就业时的择业限制范围,是竞业限制的核心条款,若范围不明确可能就不能实现限制竞业的最终目的。我国《劳动合同法》限定,竞业限制的范围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定,但商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限定。故用人单位最好在竞业限制协议中明确竞业限制的范围,避免商定不明确的风险,必要时能够用图表的方式将限制竞业的单位明确。
3、明确竞业限制的地域 竞业限制的范地域是指对劳动者再就业时的地域的限制,该条款是也竞业限制协议的重要条款。我国《劳动合同法》限定,竞业限制的地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定,但商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限定。故用人单位最好在竞业限制协议中明确竞业限制的地域,避免商定不明确的风险,必要时能够用图表的方式将限制竞业的地域的明确。
4、合法确定竞业限制年限 我国劳动合同限定,竞业限制时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限定。那么,可否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越长越长越好呢?当然不是,由于用人单位须支付经济赔偿,故公司在保护商业秘密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避免不必要的负担。因此,公司应根据商业秘密的更新时间确定竞业限制的年限。 同时《劳动合同法》有限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时限,不得超出二年。这就意味着上述特定的竞业限制范围的限制年限不的超出两年,否则超出的时限无效。
5、明确赔偿金的支付时间和支付准则 由于竞业限制合同限制了公民劳动的权利,因此,根据平等原则,公司必须给员工相应经济赔偿,否则竞业限制协议无效。我国《劳动合同法》限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能够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商定竞业限制条款,并商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时限内按月予以劳动者经济赔偿。我国劳动合同法对赔偿金的支付时间干了商定,但对赔偿金的数额并无具体限定,由两方当事人商定。
6、选择恰当的签约时间 用人的那位要选择恰当的时间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有些用人单位在动合同时限期满时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合同,这是不妥的。因为,
首先,员工去职的原由多半不是合同到时而终止劳动关系;
其次,员工辞工大多出于待遇、高薪诱惑或与公司产生冲突等,此时员工往往会拒却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故,公司应选择恰当的时间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合同。
7、确定一方解除权 由于我国《劳动合同法》限定,用人单位须支付竞业限制赔偿金,故将会给公司带来沉重的负担。同时用人单位也很难合法的确定竞业限制的合法时限,故用人单位能够在竞业限制合同中商定一方解除权,这样,公司根据事实上需要确定可否需要选择竞业限制保护商业秘密。
8、明确竞业限制的履行方式 签订协议并不是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保证该协议地履行。故,协议的履行方式也是整个限制竞业协议的关键问题。基于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协议旅行经过中的被动性,可商定由劳动者承受证明义务,因为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的履行经过中处于主动地位,而且也不会过分加重劳动者的负担。如商定劳动者自动去职职后固定时限内、或经用人单位要求时,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提交下列相关证明手续:去职后与新的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新的单位为该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劳动者所在居委会出具的从业情况证明等手续。若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同时提交以上证明手续,则视为该劳动者违背竞业限制协议,用人单位即有权追究该劳动者违约职责。
9、明确违约职责 违约职责的明确不仅能够督促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商定,而且还能够在追究劳动者违约职责时实现举证职责的倒置,降低用人单位的举证难度,如:返还经济赔偿金、支付违约金(数额两方商定)、赔偿损失(计量方式可参照《反不正当竞争法》限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并无权要求继续支付赔偿金等。
2018-09-01 23:58:2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