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财物期间产生的利息,是否属于侵占的数额?能否认定在侵占数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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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维权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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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侵犯他人财产罪的构成与钱的数目无关的;  

侵犯财产罪的一类,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现规范简称为侵占罪。  

我国新刑法分则第五章按侵占目的的不同,共规定了三类12种具体的侵犯财产罪:  

(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侵犯财产罪。包括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聚众哄抢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敲诈勒索罪。  

(二)以挪用为目的的犯罪,包括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  

(三)以破坏为目的的犯罪,包括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


2018-10-22 18:50: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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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优选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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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计算在内的。

2017-06-24 13:23: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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