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从未赋予商场工作人员有盘问顾客和体检顾客财物的权利,因而商场员工无权张贴要求顾客打开自己的提包供商场员工查看的公告。即便是公告长贴在商场的门口,但由于公告不能律依据,因而是无效的,顾客有权不执行公告。商场工作人员无确切证据的情况下在公众场合无权对顾客的包裹、衣物等进行搜查。商场员工的做法使得顾客的社会地位遭贬低,也影响到顾客的品德、声望、信誉等方面的社会评价,顾客的名誉因此收到损害,商场员工的做法构成名誉侵权。商场员工是在工作职位履行限定的工作职责,因此侵权职责应有商场承受。
2018-05-13 15:27:3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