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福建答疑法务
地区:福建 - 漳州
对养爸妈具有继承权,对生爸妈丧失继承权。《收养法》限定如下:第二十三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爸妈与养娃儿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爸妈娃儿关系的限定;养娃儿与养爸妈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娃儿与爸妈的近亲属关系的限定。养娃儿与生爸妈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湖北长辉律师事务所律师 咨询我
高玉律师 咨询我
刘斌律师 咨询我
儿媳享有继承权吗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
女儿享有继承权吗
女儿享有没有继承权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