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篇介绍了关于:【夫妻财产分配有什么依据,共有财产分配有什么方】,并提供了相应的法律常识,希望对此问题有疑问的朋友能带来帮助。
一、夫妻财产分配有什么依据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隶属夫妻共有财产,对共有财产的分配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那么,离婚时夫妻共有财产的分配应依据什么进行呢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限定“离婚时,夫妻的共有财产由两方商量处置”,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配,两方应在商量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迹处管肺攮镀归僧害吉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限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配夫妻共有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限定商量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看娃儿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裁判。
4、予以赔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限定“……,一方因抚育娃儿、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赔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赔偿。”是指依法分配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赔偿,赔偿是从分配后的财产中支付,分配的财产不够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看无犯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犯错导致夫妻感情破碎而离婚的,无犯错方有权提议婚姻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限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犯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另一半者与他人同住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凌虐、抛弃家庭人员的。分配夫妻共有财产,两方在协议时应同时对债权债务进行分配,不得因离婚而损害他人和国家、集体的利益,这不仅是法律的限定,也是道德的要求,每个公民都应自觉遵守。END
二、夫妻共有财产分配有什么方法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配。在具体分配夫妻通过财产时,应考虑生产、生活的事实上需要及财产来源等情况,运用以下方法进行分配:
(1)实物分配。即是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效用的情况下,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事实上分配。夫妻两方应各自根据其风的份额获到应得的财产。
(2)价金分配。即将夫妻共有财产中的共有物予以变卖,两方对变卖后所得到的价金进行分配,各自获到价金。这种分配共有财产的方法是在共有物不能分配或分配后会有损其本身价值、作用及其特殊用途时才使用的分配方法。
(3)价格赔偿。即是夫妻两方中的一方获到了共有物,而另一方则得到相当于共有物一半价格的赔偿,获到价金。在离婚分配共有财产时,人民法院应进行调解,由两方协议解决。调解的原则是合法、自愿。在调解无效时,人民法院能够根据夫妻共有财产的状况(包括财产的性质、数量、质量、来源等)、两方当事人结婚时间的长短、生产生活的事实上需要等情况,综合判断,运用上述方法进行裁判。
2018-04-20 10:19:2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