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布找人信息,在短时间内上头条,会不会被归为垃圾信息被处罚?

李** 黑龙江 - 绥化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离婚补偿维权咨询

地区:黑龙江 - 绥化

单纯凭借上述描述的情形,不能认定诈骗。关键要看另一方可否存在主观意图的诈骗想法,其目的可否以欺骗他人财物为目的。nn一【诈骗罪的基本构成要件】n◆诈骗罪的基本概念:n诈骗罪是指以违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掩瞒真相的方法,欺骗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应受刑法处罚的做法。nn◆构成诈骗罪的基本要件:n(1)主体方面,做法人必须是达到法定刑事职责年纪、具有刑事职责本领的自然人。n(2)客体方面,诈骗做法必须侵犯了他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权。n(3)主观方面,做法人必须有企图违法占有的主观有意。n(4)客观方面,做法人实施了以虚构事实或者掩瞒真相的方法来欺骗公私财物的做法,而且诈骗的金额较大,是应该受刑法处罚的做法。nn二【《刑法》对诈骗罪的处罚限定】n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限定的,依照限定。n

2018-03-27 18:29:28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绥化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 北京律师
  • 法律知识

我要提问

提交

猜你还想看

提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