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收到的二审裁判书后,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法律文书未限定履行期间的,法律文书限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两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自被执行人收到二审裁判后。同时,则按一审法院确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两年执行时效,从限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如果二审裁判是维持原判等裁判,则从二审裁判确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算两年执行时效,如果二审裁判限定了履行期间,则施用诉讼时效中止或者中断的限定计量执行期间。二审裁判是奏效的终审裁判,则应从法律文书奏效之日起算。法律文书限定分期履行的,两年的执行期间的起算日系奏效的法律文书限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算,如果在此二年内出现执行时效中止或者中断的情况。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限定
2018-05-15 09:28:4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