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盗窃案件立案准则

席** 西藏 - 昌都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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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西藏 - 昌都

各省、市、自治区能够制定盗窃罪立案准则。地市级以下无这个权利,请查所在省的准则。n法律依据:n
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解决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n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限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限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准则,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准许。n
二、《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屡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17-12-14 14:02: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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