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保证担保期限如何算

湖南 - 郴州 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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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期间计算分法定和约定。
有约定按约定,但不能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与之同时届满。
没约定时,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也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追加保证担保若没另行约定保证期间,同样遵循此规则。
要注意,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依法行使权利,保证人可能不再担责。
比如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债权人没对一般保证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或者没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责任,保证人保证责任可能免除。
这意味着债权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相应行动,否则可能失去让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权利。
不同类型的保证责任,在保证期间的要求上有明确规定,债权人需清楚了解并依规定行事,以维护自身权益。

2025-04-03 18:55: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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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证期间的计算方式分法定和约定两种。
(2)要是有约定,那就按约定来,但约定的时间不能比主债务履行期限还早,也不能和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到期。
(3)要是没有约定,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限结束那天开始算,往后推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同样是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往后六个月。
(4)再说追加保证担保,如果没有另外约定保证期间,也是按照上面说的规则来。
(5)要注意,在保证期间里,如果债权人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利,保证人可能就不用再承担保证责任了。
(6)比如说,主债务履行期结束后六个月内,债权人既没对一般保证人去起诉或者申请仲裁,也没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责任,那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就可能没了。
(7)所以大家要清楚保证期间这些规定,不然自己的权益可能就得不到保障啦,债权人得及时行使权利,保证人也得留意自己责任免除的情况,不然稀里糊涂的,可能就吃大亏。

2025-04-03 18:34: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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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证期间的计算方式分为法定与约定两种情形。
2、若存在约定,需依约定执行,不过该约定不能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也不能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
3、若没有约定,对于一般保证而言,其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同样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4、关于追加保证担保,要是未另行约定保证期间,也适用上述规则。
5、值得留意的是,在保证期间内,若债权人未依法行使权利,保证人有可能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6、举例来说,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的六个月内,要是债权人未对一般保证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亦或是未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那么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就可能被免除。
7、这体现了法律对保证期间以及债权人、保证人权利义务关系的明确界定,旨在确保各方在保证关系中的权益得到合理保障,同时促使债权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保证法律关系的稳定性与公正性。

2025-04-03 18:19: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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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优选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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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证期间计算分法定和约定两种。
(二)要是有约定,就按约定来,但不能比主债务履行期限早,也不能和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到期。
(三)要是没约定,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限满了之后的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同样是主债务履行期限满了之后的六个月。
(四)追加保证担保时,若没另外约定保证期间,也按上面的规则来。
(五)要注意,在保证期间里,债权人没依法行使权利,保证人可能就不用再承担保证责任了。
(六)比如说,主债务履行期结束后六个月内,债权人没对一般保证人起诉或者申请仲裁,也没让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可能就没了。

2025-04-03 16:43: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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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优选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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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证期间的计算分法定和约定两种情形。
2.有约定的,按约定办,但不能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到期。
3.没约定的,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也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4.追加保证担保时,若没另外约定保证期间,也适用上述规定。
5.要注意,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没依法行使权利,保证人可能不再担责。
6.比如,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债权人没对一般保证人起诉申请仲裁,也没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担责,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可能被免除。

2025-04-03 15:33: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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