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发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生效并不意味着合同成立。
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有承诺的权利。
合同成立需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只有受要约人作出有效承诺,也就是同意要约的全部内容时,合同才成立。
比如甲向乙发出购买特定货物的要约,乙收到要约后,按照要约要求的方式、时间等作出完全同意的承诺,这时合同才成立。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像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合同自要约生效时成立等。
所以要约生效合同不一定成立,关键在于是否有有效的承诺以及是否符合合同成立的其他条件。
要约只是订立合同的第一步,受要约人作出的承诺才是合同成立的关键因素。
只有承诺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且满足其他相关条件,合同才能正式成立。
在实际情况中,要准确判断合同是否成立,需依据具体的要约内容、承诺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来综合认定。
(1)通常来讲,要约生效可不代表合同就成立了。
(2)要约,就是一方跟另一方说想要订立合同的一种意思表示。
(3)要约生效后,收到要约的那一方就有了承诺的权利。
(4)合同要成立得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俩阶段。
(5)只有当接收要约的人做出有效的承诺,也就是完全同意要约里的所有内容时,合同才算成立。
(6)打个比方,甲给乙发了个购买特定货物的要约,乙收到后,要是乙按照要约规定的方式、时间啥的,做出完全同意的承诺,这时候合同才成立。
(7)不过也有特殊情况,像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约定合同从要约生效的时候就成立之类的。
(8)所以说要约生效了合同不一定就成立,关键得看有没有有效的承诺,还有是不是符合合同成立的其他条件。
(9)总之,要约生效只是个开始,后面还得看承诺等情况,合同成立可不是光靠要约生效就行的,得一步步来,满足各种条件才行。
1、在通常情形下,要约生效并不等同于合同成立。
2、要约乃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发出的旨在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3、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便拥有了承诺的权利。
4、合同的成立必须历经要约与承诺这两个阶段。
5、唯有当受要约人作出有效的承诺,也就是对要约的全部内容予以同意时,合同方才成立。
6、举例来说,甲向乙发出购买特定货物的要约,乙收到该要约后,倘若乙依照要约所要求的方式、时间等作出完全同意的承诺,这个时候合同才会成立。
7、不过,存在一些特殊状况,像法律有明确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有特别约定合同自要约生效时即成立等。
8、所以,要约生效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成立,关键在于是否存在有效的承诺以及是否满足合同成立的其他条件。
9、要约仅仅是合同订立过程的起始点,它为合同的成立奠定了基础,但只有在后续经过承诺等一系列符合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环节,合同才能真正得以成立,从而具备法律效力,约束双方当事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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